关于王某伪造新美公章的声明
2018年7月,湖南省王某为了接下深圳某投资公司的一个装修工程,不惜以身犯险,私刻深圳市新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新美公司)公章,冒用新美公司的名义,骗取了该投资公司的信任,签订装修工程合同。案发后,王某于2019年6月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。近期,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王某犯伪造公司印章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
由于伪造新美公司印章,冒用新美公司的名义进行商业经营活动的行为,不仅严重侵害了新美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,严重扰乱市场秩序,还给新美公司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,情节极为严重,应受到社会的共同抵制。有鉴于此,现新美公司特郑重声明如下:
一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:“伪造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的印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。”遵纪守法,取财有道,是公民的基本行为准则。任何人一旦因贪念触犯了法律,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。
二、对于类似王某的犯罪行为,新美公司严厉谴责并郑重警告相关侵权者,立即停止任何侵害新美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。否则,新美公司将采取一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!
三、请广大客户提高警惕,谨防受骗!如有疑问,可与新美公司的经营客服部门直接联系和举报。咨询/举报电话:400-7777-347/0755-29581683。
特此声明!
深圳新美装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二0二0年一月十五日